校内各单位:

  请于11月9日至下周内,到校办新行政楼A-109室领取新编的《上海交通大学通讯录》。

  一、请机关部处提供本部门正式在岗职工人员名单及数量

  二、请院系、直属单位等提供单位领导名单及内部机构数量

  三、以上请用A4纸打印盖章送校办留存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07年11月9日

版权所有:2017年 上海交通大学党政办公室 上海市东川路800号 

沪交ICP备20180221

技术支持: 上海维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