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释义》审议研讨会在上海交通大学召开

 

2019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张宸溪

 

2019年12月26日,《<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释义》审议研讨会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凯原法学院召开。本次研讨会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主办,上海交通大学教育立法与服务基地承办。来自立法部门、教育行政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20余名专家学者参与此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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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周承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周承代表校方致辞。他在致辞中结合教育组党组最近下发的《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就教育立法对于高等教育领域现代化的意义做了展开阐述。周承对上海交通大学姜斯宪书记等领导和相关部处同事,在《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起草过程中所付出的相关努力,做了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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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办公室副主任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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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立法一处副处长张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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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发展规划处副处长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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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讲席教授沈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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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教授关保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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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张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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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文学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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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董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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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规划处副处长丁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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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徐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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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党委书记汪后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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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处长郁能文

在审议过程中,各位专家围绕《<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释义》书稿内容展开讨论。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办公室副主任王斌、市司法局立法一处副处长张延新、市教委发展规划处副处长黄海洋、上海交通大学讲席教授沈国明、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教授关保英、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张惠虹、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文学国、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董秀华、华东政法大学规划处副处长丁笑梅、同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徐钢等10位专家就书稿内容发表看法。与会专家审阅书稿,肯定了书稿质量,提出了修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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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蒋侯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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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李学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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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民出版社法律与社会读物编辑中心副总监张晓玲

会议由市教委政策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蒋侯玲主持。李学尧代表书稿的撰写团队,张晓玲就书稿内容及其进展作了介绍,汪后继、郁能文作会议总结。撰写团队成员上海交通大学改革与发展研究室主任科员蔡蕾、上海人民出版社法律事务室副主任秦堃等人参加会议。

 

凯原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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