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党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图]

[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30日

  10月29日,上海交通大学召开党委常委会议,学习传达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校党委书记姜斯宪主持会议并讲话,党委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  

  

  姜斯宪传达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10月24日-27日,十八届六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代表中央政治局作工作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习近平就《准则(讨论稿)》和《条例(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全会明确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姜斯宪表示,希望大家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姜斯宪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所在小组会议时的讲话精神,并对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做了介绍。指出《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与中国共产党1986年颁布的准则是一脉相承的,针对新形势下的工作作了修改,开篇即指出了新形势下存在的部分问题,体现了我党直面问题的勇气;并特别强调了理想信念的重要性。指出《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对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起到了重要作用。  

  姜斯宪指出,中共教育部党组已经对高校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学校领导班子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领会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基本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姜斯宪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家的思想认识都有了很大提高,最核心的是要增强四个自信,要在学校发展过程中保持党的优良传统,要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检查自己的不足。学校还将安排部署全校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贯彻落实,营造良好氛围,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党委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作者]: 张文清 
[摄影]: 杜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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