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召开2017年第二次实验室与安全工作会议[图]
[发布时间]: 2017年04月30日
2017年4月24日下午,上海交通大学2017年第二次实验室与安全工作会议在闵行校区召开。党委常委、副校长吴旦,各院(系)、直属单位分管实验室工作领导、实验室秘书、实验室安全员等70余人出席会议。
会上,吴旦对全校实验室与安全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对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实验室安全等作出近期工作部署。他指出,实验室各项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都要实施规范管理,讲时序、重程序。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和实验室安全的检查工作,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补齐短板,进一步提升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不断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要进一步规范仪器设备、家具等的处置工作,根据国家规定调整使用和报废年限;要做好各类耗材的出入库管理工作,确保采购计划、购置、保管、使用和回收等各个环节有据可循、有人负责,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吴旦强调,全校各单位要特别重视安全教育工作,近期要尽快完成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关注需进实验室的合作单位研究人员和外单位临时进校人员,通过安全培训、安全告知及加强监管等手段,确保安全工作“无死角”。
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处处长赵震通报了近期仪器设备管理的相关事项,他介绍了资产处置、国资检查与整改、教学与科研用耗材管理等方面下一步推进方案,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仪器设备管理、规范耗材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赵震还布置了开展《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本次检查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提升其使用效益和支撑教学、科研以及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平台基地办公室主任谭华就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开放共享情况专项调查工作进行了补充说明,明确了学科研基础设施的范畴。
资产管理与实验处副处长张玉平介绍了仪器设备、家具处置管理情况,回顾了2016年出台的仪器设备、家具处置管理实施细则要点,解读了新的固定资产一般使用年限相关规定,针对学校实际情况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规范仪器设备、家具的处置管理。
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办公室主任彭华松解读了《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传达了上海市教卫党委、教委《关于做好2017年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并介绍了近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单位迅速开展一次全方位实验室安全检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自查报告和整改报告。彭华松还对危险化学品信息化管理、废液的分类收集与处置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由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处副处长张磊主持。
[作者]: 肖沙
[摄影]: 姜远达
[供稿单位]: 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