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为安排好寒假期间的工作与生活,使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现将2013年放寒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学生的寒假从2013年1月14日开始至2月24日结束,全体学生必须于2月24日到校注册,2月25日开始上课。
二、全体教师的寒假从2013年1月17日开始至2月20日结束,2月21日开始正式上班。
任课教师应认真及时完成学生试卷批阅及成绩登录工作,以确保学籍管理单位做好学籍处理工作,有关要求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另行通知。
请学院、教师认真做好开学准备工作,确保开学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1月17日开始至2月20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实行寒假作息制度: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各部门可在落实好工作的前提下,安排干部职工适当轮休。
四、寒假期间,请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认真安排好值班,做好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保卫工作。后勤部门要做好留校师生员工的生活保障工作。请各单位将值班安排表于12月31日前分别报校长办公室和保卫处备案。
五、重庆路校区2013年放寒假的各项事宜由医学院另行通知。专业学位研究生、继续教育学院2013年放寒假的各项事宜,分别由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另行通知。
工厂、企业以及企业化管理单位寒假作息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决定。
六、寒假期间校内班车运行时间见附件。
特此通知。
上海交通大学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