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开展“安全生产月”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图]

上海交大开展“安全生产月”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图]

[发布时间]: 2017年06月23日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6月9日印发了《关于在2017年“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按照“院系自查—隐患整改—督导检查”三个阶段开展一次无死角、全覆盖的隐患排查。 为进一步督查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6月21日,学校召开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动员及工作部署会议,党委常委、副校长吴旦,党委常委、副校长张安胜,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胡近,安保委常务副主任徐国权,以及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处、保卫处、后勤保障处、闵行高校派出所相关人员,校实验室安全环保督导组成员以及化学化工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物理与天文学院等八个院(系)安全工作负责人共40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徐国权主持。    

  徐国权介绍了本次安全大检查的背景,强调检查主要围绕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管理情况、消防安全和用水用电安全等方面展开,希望通过检查提升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建立学校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处彭华松宣读了本次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和人员安排。最后,吴旦重申了实验室安全教育的重要性,要求各单位认真对待,并做好防汛防台的检查工作。     

 

  会后,相关领导分别带队对八个院(系)展开安全检查,主要进行了安全档案资料检查和实验室现场检查,考查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安全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存放管理、消防设施维护等方面的情况。     

 

  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专家当场向被检单位通报了检查情况,开具整改通知单。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被检单位举一反三,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对暂时无法进行整改的,制定出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报告。     

 

[作者]: 刘闯 
[摄影]: 丁珍菊 谢亚萍 华至明 张青青 
[供稿单位]: 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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