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七届教代会第二次联席会议召开[图]
[发布时间]: 2017年06月14日
6月12日中午,上海交大七届教代会第二次联席会议在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418室举行。全体在校校领导、第七届教代会常设主席团成员、代表团(组)长、民主管理工作委员会正副主任和第十二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等联席会议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校长张安胜主持。
会上,人力资源处处长、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梁齐作《上海交通大学教职工奖励办法(试行)》和《上海交通大学教职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制(修)订说明。在今年学校第七届教代会暨第十二届工代会第三次会议上,教代会代表针对修订的《上海交通大学教职工奖惩办法》提出了修改意见。结合代表修改意见,在校领导带领下经过多次研讨,最终决定将奖励和处理进行分离,单独制订《上海交通大学教职工奖励办法》和《上海交通大学教职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两个办法突出导向性和激励性,新的奖励办法强调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将教书育人奖列为主要奖项之一;处理办法明确了“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四个统一”、“四有好老师”等要求。梁齐从前期工作、制(修)订说明、制订框架、主要内容详细阐述了两个办法的制定情况,重点介绍了教职工集体或个人奖励的分类及等第。
所有与会人员进行了无记名投票,一致通过《上海交通大学教职工奖励办法(试行)》和《上海交通大学教职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两个方案。
会上,校工会副主席张杰通报了2017年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工作安排。根据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教育工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校工会制定了今年的暑期疗休养工作方案。张杰详细解读了教职工暑期疗休养的基本原则及要求、经费使用、人员范围、休养线路等,并就下一阶段的疗休养相关工作进行了汇报。
校党委书记姜斯宪在会议最后讲话,着重强调了《上海交通大学教职工奖励办法(试行)》和《上海交通大学教职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在推进学校“人才强校”主战略,增强教职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规范教职工行为,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方面的重要意义。他指出,新的奖励办法注重奖励结果的反馈和应用,奖励结果将作为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长聘体系与荣誉体系评聘、个人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条件和依据。他强调,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内涵,通过教代会联席会议的形式进行审议表决是加强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体现,希望通过在座的联席会议成员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所在单位的教职工,切实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作者]: 王华博
[摄影]: 王华博
[供稿单位]: 校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