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校历安排和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9年春季学期节假日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5日(星期五)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劳动节:5月1日(星期三)放假。
三、端午节:6月7日(星期五)放假,与周末连休。
第二学科教学按上述安排执行。黄浦校区放假安排由医学院另行通知。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放假安排,分别由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另行通知。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放假期间的相关工作安排,要加强值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后勤部门要做好师生员工的后勤服务工作;校区间交通班车按双休日班车时间运行。
特此通知。
上海交通大学
2018年12月25日